@期货公司,中期协最新发布!6月27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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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29 11:00:08
3月27日,中国期货业协会(下称中期协)正式发布《期货公司接入外部信息系统管理规则》(下称《管理规则》),新规将于6月27日起实施。


全过程管理
据介绍,《管理规则》共24条,主要包括:
(一)管理范围及原则。一是明确期货公司接入外部系统适用本规则,同时明确外部系统与外接客户定义。二是明确期货公司接入外部系统应当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的理念,强调技术不改变业务逻辑,压实期货公司的主体管理责任。
(二)全过程管理要求。一是要求期货公司建立健全外部系统接入管理制度,建设功能完备的交易系统并做好网络隔离,同时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二是要求期货公司建立承诺签署、尽职调查、系统测试、风险提示、接入审查、监测监控、异常核实与处理、客户风险分级管理、客户回访等机制,对外部系统接入、交易、退出实施全过程管理。三是明确提出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禁止从事的六类行为,防范外部系统接入失管失控风险。
(三)对外部系统分账户、子账户功能的针对性规定。此前,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外接客户利用具备分账户、子账户功能的外部系统,开展期货配资等违法违规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外部系统分账户、子账户功能管理,防范相关功能滥用风险,中期协在《管理规则》中就分账户、子账户功能的使用管理做出针对性安排。
一是把好入口关。在外部系统接入前,要求期货公司就使用分账户、子账户功能的外部系统的合规性严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二是明确客户责任。向外接客户作出书面风险提示,强调其不当使用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要求相关客户签署承诺书,每季度向公司报告分账户、子账户交易及管理情况,并配合公司开展异常情况核查。三是强化公司持续管理责任。要求期货公司每个自然年对相关客户至少回访一次,确认客户是否知悉账户实际使用情况;对未及时报告分账户、子账户相关情况或报告内容存在异常的,一经发现立即核实处理;加强异常行为监测,发现客户私自使用分账户、子账户功能的,要求期货公司立即停止系统接入服务。
(四)自律管理。明确中期协可以组织实施自律检查,并对违反《管理规则》的期货公司及从业人员实施自律措施,将涉嫌违法违规的主体移送有权机关处理,进一步督促期货公司全面落实外部系统接入管理要求。
此外,《管理规则》还以附件形式提供了客户接入承诺书必备条款和风险提示书必备内容。
六类行为被禁止
《管理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为客户违规使用分账户、子账户功能,或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便利;
(二)对外接客户管理不到位,放任其违反承诺;
(三)协助客户伪造、隐瞒外部系统相关信息;
(四)绕开公司交易系统前端控制接入外部系统;
(五)向客户或者其他第三方让渡公司交易系统管理或控制权限;
(六)未及时有效处置外部系统相关风险,影响信息系统安全或者期货市场交易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管理规则》平稳落地,拟设置6个月过渡期。《管理规则》发布后3个月内,期货公司应当完成外部系统接入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监测监控机制。《管理规则》实施后3个月内,期货公司应当完成存量外接客户承诺书及风险提示书签署。
责编:战术恒
排版:刘珺宇
校对: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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