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最新部署!大型机构带头维护县域金融秩序、坚决纠正“内卷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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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4-09 03:00:11
4月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农业发展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在2026年继续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持续增长目标;在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过程中,明确大型银行保险机构要带头维护县域金融秩序,坚决防止并纠正“内卷式”竞争行为。
全国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已达14.52万亿元
“三农”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监管部门历来强调引导机构将金融资源配置到这些领域中。仅以信贷为例,根据金融监管总局最新数据,截至2026年2月末,全国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4.52万亿元,同比增长10.34%;今年前两个月新发放的普惠型涉农贷款平均利率4.05%,同比下降0.46个百分点。
本次《通知》首先强调要持续强化重点领域金融供给,以金融手段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提升、助力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支持乡村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具体方向包括聚焦稳定粮油生产、“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对绿色高效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农文旅融合、林草产业等领域的金融投入,加大对乡村全面振兴片区建设支持力度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今年首次提及“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作为落实《意见》的具体政策安排,《通知》也作出针对性部署,即要求各机构健全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聚焦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进一步巩固提升金融帮扶的力度、精度和实效,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要求大型机构带头维护县域金融秩序
在推动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的整体安排中,今年《通知》特别强调大型机构的带头责任,要求大型银行保险机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带头维护县域金融秩序,坚决防止并纠正对涉农客户过度共债、“价格战”等“内卷式”竞争行为;而对于广大农村中小银行,则明确要持续深化改革,以改革促支农支小能力提升。
《通知》明确,要优化涉农信贷产品和服务,结合“三农”特点提供更为适配的信贷产品,依法合规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展期、续贷支持力度。强化稻谷、小麦、玉米、大豆保险保障,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与往年相比,监管目标指引也进一步强化了对质量、可持续等方面的要求。
《通知》明确,农业发展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今年要继续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持续增长目标。这一目标与去年相比,涉及机构范围有所收缩——去年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各银行机构继续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并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持续增长、完成差异化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大中型商业银行的总体增长目标也由去年的“力争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调整为今年的“力争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持续增长”。
对于一些区域性机构,《通知》继续强调各金融监管局要结合辖内法人银行经营及风险情况,针对性设定差异化涉农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长目标;同时,力争辖内法人银行总体实现涉农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长目标。
此外,《通知》指出,要着力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息归集共享,充分发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加强农村金融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持续加强涉农信用风险监测,切实防范涉农贷款用于非农领域。严禁以涉农金融名义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禁与不法中介内外勾结、骗取贷款和保险理赔等行为。银行机构要加强对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切实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排版:刘珺宇
校对:陶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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